2027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发布时间:2025-02-20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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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编报了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汇总分发至各省,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选考科目要求分为4类:1科、2科、3科或不提。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规定的2科或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可选考任意3科。

2.2025年、2026年参加我省普通高考的考生仍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登录我院官网查询https://www.zjzs.net/col/col173/index.html)作为参考,具体以招生院校当年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各普通高校在我省实际招生的专业(类)及招生人数安排以当年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本次公布的院校、专业(类),有部分不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高校如有新增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于招生当年确定,与招生计划同时公布。

4.公布数据分为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两部分,两部分均按地域、院校国标码顺序编排。其中地域按照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华中(河南、湖北、湖南)、华南(广东、广西、海南)、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军队院校依次编排。

附件(另存为下载):2027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zip


2027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查询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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