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3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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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 办理时间 ——
一、请考生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公告”规定时间办理课程免考各项相关事项。逾期不受理。
二、请考生按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的时间现场提交课程免考申请材料。逾期不受理。
—— 办理方式——
一、考生在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个人注册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和课程成绩信息核对。个人注册信息有误的,自行更正或联系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更正;课程成绩需合并至正确身份证号下的,在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提交申请。
二、考生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
三、考生前往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的地点现场提交课程免考申请所需材料。
—— 咨询联系——
省、市教育考试机构发布课程免考办理公告的网站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地区 | 网站地址 | 咨询电话 |
省 | https://www.zjzs.net/col/col21/index.html | 0571-96399 |
杭州 | http://www.hzjyksy.cn/category/id478753266383482134315.htm | 0571-85866677 |
宁波 | https://nbeea.nbedu.net.cn/#/socialE?No=702&type=2 | 0574-87240638 |
温州 | http://edu.wenzhou.gov.cn/col/col1330312/index.html | 0577-88638063 |
嘉兴 | http://jxksy.zjjxedu.gov.cn/col/col672/index.html | 0573-82087270 |
湖州 | http://huedu.huzhou.gov.cn/col/col1229692005/index.html | 0572-2056843 |
绍兴 | http://www.sxszsks.cn/zxks | 0575-85111512 |
金华 | http://jyj.jinhua.gov.cn/col/col1229072239/index.html | 0579-82469622 |
衢州 | http://jyj.qz.gov.cn/col/col1536869/index.html?key | 0570-3089341 |
舟山 | http://zsjy.zhoushan.gov.cn/col/col1229137168/index.html | 0580-2027329 |
台州 | https://jyj.zjtz.gov.cn/col/col1229046915/index.html | 0576-88582087 |
丽水 | http://jyj.lishui.gov.cn/col/col1229896307/index.html | 0578-2661117 |
—— 重点提醒 ——
一、考生如将账号、密码等告诉他人或交由他人进行信息查询、信息修改及课程免考申请登记等操作,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相关信息填报错误或被他人修改等风险,由此可能导致的免考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请考生细读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以下简称免考规定),了解课程免考的条件及相应要求。符合免考规定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通过免考终审确认的课程不能再用于其他课程的顶替;用于毕业申请的自学考试被顶替课程无需申请免考;免考申请审核通过的课程如用于申请本科毕业,不计入学位排定时的课程门数和总成绩。
三、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的精神要求,已学习并通过考核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可以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我省自学考试各本、专科新专业考试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均已分类设置调整后的“1504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42思想道德与法治”“1504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考生如按新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需办理上述课程免考(已有相关课程顶替的除外)。
四、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更正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课程免考申请登记时填选的各项信息[特别是准考证号(用于确定提交材料的教育考试机构,有两个或以上准考证号的考生按自身实际常驻地等情况选定)、填选的课程以及用于接收《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的邮箱等]务必真实、准确,确认提交前务必核对无误。“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如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出具,表上须盖学校印章,院系等其他部门印章无效。
五、“原所学课程”在课程免考申请登记时的填写及材料要求。
(一)“原所学课程”只能免考与之名称相同的自学考试课程,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填选申请免考的自学考试课程信息,确保选填的课程名称等正确。否则会因审核未通过而影响毕业申请。
(二)申请免考“代表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性质”的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原所学课程”填写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名,如: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可以申请免考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原所学课程”填写“汉语言文学专业”。
(三)“原所学课程”未注明学时的,按如下规则换算:
1.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或英语(二)或英语(专)或英语(专升本)课程,“原所学课程”“学时=(自学考试课程学分×18)÷免考规定要求的学期数”。如:申请免考“英语(专升本)”课程,该课程7学分,“原所学课程”学时=(7×18)÷3 = 42;
2.申请免考其他课程,“原所学课程”学时=自学考试课程学分×18。
(四)“原所学课程”成绩以非百分制成绩记录的,“优、良、中、及格、合格”分别填写为“90、75、65、60、60”。
(五)免考规定对“原所学课程”有学期数要求的,“原所学课程”在考生“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上要有明确学期区分且学期数符合要求。“原所学课程”无明确学期区分、达不到学期数的,相应自学考试课程的免考申请无法审核通过。
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代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作为课程免考申请材料提交。
—— 操作指南 ——
一、核对信息
考生使用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录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在“注册信息”和“成绩查询”栏目核对个人信息、课程成绩信息,对有误的信息自行更正或申请更正。登录时如显示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无法登录:首次登录系统的,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原已登录过系统的,通过“忘记密码”功能自行重置密码。

二、更正信息
(一)个人注册信息
个人注册信息经查询核对,仅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的考生,联系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更正身份证号或姓名;其他信息有误或缺失的考生,自行在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更正。

(二)课程成绩信息
在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中有多个身份证号且部分(或全部)身份证号下有课程成绩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以正确身份证号登录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完成成绩合并申请,系统所需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内容或材料须完整准确。非自学考试统考取得的课程成绩以及按规定已失效的课程成绩不得申请成绩合并。
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成绩合并申请流程:“申请-成绩合并-新增申请”“填写内容、上传附件”“查看申请‘状态’,了解申请审核的进度”。“状态”为“待审核”时,考生可以“撤销申请”。


三、课程免考申请
考生查核或更正个人、课程成绩等信息无误后,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办理课程免考申请登记。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完成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教育考试机构提交课程免考申请材料。
(一)课程免考申请登记
1.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课程免考申请登记
(1)考生可直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生办事-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报登记”或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申请-免考申请”链接到浙江政务服务网。

(2)考生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免考”进行“在线办理”;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链接到“在线办理”界面。

(3)考生由“在线办理”进入“进入办事”,按系统显示的流程及要求填写的内容等进行“在线填表”(数门课程申请免考,“新增一条记录”增加一门课程)、“信息确认、提交”。提交成功后,可查看办件记录。

2.通过浙里办APP办理课程免考申请登记
(1)考生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免考”进行“在线办理”。

(2)考生由“在线办理”进入“进入办事”,按系统显示的流程及要求填写的内容等进行“在线填表”(数门课程申请免考,“新增一条记录”增加一门课程)、“信息确认、提交”。提交成功后,可查看办件详情。

(三)现场提交课程免考申请材料
1.考生完成免考申请登记后,到相应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确认及提交课程免考申请所需材料。
2.课程免考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考生完成免考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以及可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结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证明)或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学历证明”
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含无法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结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4)“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学信网无电子注册信息又不能开具学历认证报告的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5)“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并盖章的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应具有考生姓名、学期、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等信息。
四、课程免考结果查询
考生可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公告”说明的时间,登录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通过免考审核的课程。课程免考申请审核在申请登记截止后统一进行的,需要一定时间,考生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的免考申请事项并非即时受理或办结,考生可关注短信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了解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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