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三名工程”终期验收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5 阅读量:13279]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职教育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职成〔2017〕5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三名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0〕67号)要求,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网络评审和实地核查,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捏造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调查期间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一、公示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1日。

二、联系单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906625,15968848738。


 

附件:浙江省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三名工程”终期验收结果.pdf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