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对杭州师范大学特殊教育、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开展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进校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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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

为进一步促进专业教学改革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浙教师〔2018〕82号)等文件精神,受省教育厅委托,决定对你校特殊教育、武术与民族体育等2个专业开展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进校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

2023年5月9日至12日(专家于5月9日报到)。

二、认证依据

(一)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

(三)浙江省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试行)。

(四)浙江省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试行)。

三、有关要求

(一)请学校按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21版)》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配合现场考查专家组做好各项工作。

(二)现场考查专家组成员(见附件)进校考查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劳务费等费用由省教育考试院承担。被认证单位除为现场考查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外,不得与现场考查专家组发生任何经济往来。

(三)学校和现场考查专家应严格遵守认证纪律要求,不得从事任何有违认证工作公正性的活动。省教育考试院将委派项目管理员管理监督考查工作。

(四)认证工作依托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资料可通过系统网站(http://tea.heec.edu.cn)下载。

联系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评估部薛玉刚;联系电话:0571-88907512,13750829224;电子邮箱:gaoshan9629@163.com。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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