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浙江招生考试网--招生章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1院校代码:095
2校址:
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三、四年级学生在下沙校区上学)
邮政编码:310018
东岳校区:杭州市西湖区龙驹西路(一年级学生在东岳校区上学)
邮政编码:310023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3)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 执行;考生体检符合“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体检符合“不宜就读的专业”条款的,请考生慎重填报该专业。
(5)录取规则: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及以后志愿考生。
B、录取时,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采取专业分数级差投档的方法进行:
①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间5分级差、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间3分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六专业志愿间0分级差的专业志愿顺序随机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考生填报我校为第二院校志愿的,先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20分后(第三及以后院校志愿以此类推),再按①款专业分数级差择优录取。
③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学校认同浙江省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规定加分提档,录取时专业安排以实考分为准参加排序。
D、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和英语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E、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F、报考普通本科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应在100分(含)以上;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G、学费标准为每年每生15000元。学业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规范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证书。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6915175
(2)传真:0571-86915171
(3)联系地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
(4)E-mail地址:deptxx@hziee.edu.cn
(5)学校网址:http://www.hzinfo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