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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1院校代码:018
2校址:杭州市湖州街51号
邮政编码:310015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录取规则:
(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统一。
(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经济管理类”、“新西兰国际教育合作班”专业原则上要求90分(含90分)以上,“英语”专业、“中澳双联班”专业原则上要求100分(含100分)以上, “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60分(含60分)以上,其余专业要求65分(含65分)以上;数学单科成绩要求:“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90分(含90分)以上,其余理工科专业要求65分(含65分)以上。
(6)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其余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7)“新西兰国际教育合作班”专业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在城市学院项目就读期间不能转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
(8)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所有专业仅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9)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根据浙江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本科第二、三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按计划数105%-110%的比例确定学院第三批次调档线。若出现生源不足,学院按计划差额数105%的比例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其它省份按计划数120%的比例确定调档线。
(10)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按3分级差录取,其余志愿按分数优先录取。
(11)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当的情况,理工科主要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文科主要参考外语、语文等单科成绩,进行取舍。
(12)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按原始分计算。
(13)对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任职、任教的浙江大学教职工的直系子女,第一志愿按浙江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本科第三批次线录取。
(14)对城市学院教职工的直系子女,按浙江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本科第三批次线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5)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即艺术设计专业学费20000元/生·年,建筑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一般普通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国际合作项目专业学费25000-26000元/生·年(不同项目,收费略有不同)。
(16)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大学学士学位条件者,经浙江大学学士学位审定工作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7)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或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zucc.edu.cn)公布。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71-88018551
(2)联系方式: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5
(3)电子邮件:zs@zucc.edu.cn
(4)URL主页地址:http://www.zu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