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 1院校代码:001 2校址:玉泉校区:杭州市浙大路38号 邮政编码:310027 西溪校区:杭州市天目山路34号 邮政编码:310028 湖滨校区:杭州市延安路353号 邮政编码:310006 华家池校区:杭州市凯旋路268号 邮政编码:310004 之江校区:杭州市之江路51号 邮政编码:310008 紫金港校区:杭州市三墩 邮政编码:310058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5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1)招生原则 浙江大学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①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②按照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专业录取,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计算机自动投档。 ③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④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⑤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我校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录取。 ⑥我校在本科教学中,部分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英语,德语、日语、法语等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⑦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不含国防生)。 ⑧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3)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 我校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和招收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等。 (4)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①按照《浙江大学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我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名单,报相关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②入选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浙江大学,其高考成绩要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1∶1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同批次控制线上),予以录取。 ③我校予以录取的自主招生的考生,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我校用预留招生计划录取,不占用原招生计划数。 (5)文艺特长生录取政策 ①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申请浙江大学的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当年度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北京大学艺术周或北京市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原则上需获得一级证书。 ②经筛选确定的浙江大学文艺特长生考生名单,报相关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③已确定的文艺特长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浙江大学。 ④文艺特长生须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同批次控制线上),予以录取;文艺特长特别突出的学生,由我校提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同意,可在当地省我校同批次控制线上录取。以学校和学生事先签订的协议为准。 ⑤文艺特长生加30或50分选专业(以学校和学生事先签订的协议为准),用预留计划录取,不占用原招生计划数。 (6)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 ①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美术类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的美术类专业。 ②美术类的专业考试形式:a.艺术设计专业,浙江省考生参加浙江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美术类联考,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b.美术学专业,所有考生均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 ③美术类专业的计分和录取方法:a.艺术设计专业,高考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二本线),按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b.美术学专业,高考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控制线,英语单科不低于70分,按高考成绩占4 0%、美术专业成绩占60%,折算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国防生录取政策 我校为南京军区在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福建五省招收国防定向生,按军事院校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政审合格,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 (8)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9)组织机构 ①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 ②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③浙江大学招生监察工作组:由学校纪委、监察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571-87951497。 (10)学费及住宿费 ①学费: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即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农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每生每学年4800元,第三至第四学年每生每学年16000元。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其与预收款的差额和下一学年的预收学费一并收取。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 ②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7951979 (2)传真:0571-87951979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27 (4)E-mail:zsc@zju.edu.cn (5)招生办公室网址: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志愿填报 及录取办法说明(浙江省)为做好2005年浙江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现将浙江大学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说明如下: 1、第一志愿填报浙江大学的理科考生,凡填报专业志愿服从的考生均要在《考生志愿表(一)》的下方填写浙江大学“专业类别服从”栏,在《考生志愿填涂卡》上填涂浙江大学“专业类别服从”栏,并以此栏的专业类别服从选项为准。 2、为便于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表明是否服从不同类别专业志愿调配,我们设置了如下共四个类别专业服从志愿: (1)农学类专业[包括应用生物科学,专业代码57;园林,专业代码58;动物科学,专业代码59]; (2)生物系统工程专业[专业代码55]; (3)医学类专业[包括预防医学,专业代码60;临床医学,专业代码61;口腔医学,专业代码621]; (4)其它专业[除农学类、生物系统工程专业、医学类三类以外的所有专业]。 3、我校在录取时采用计算机投档。投档步骤如下: (1)专业志愿投档按“高考分数与专业志愿兼顾"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投档。在考生的第一到第六专业志愿中,第一到第二专业志愿、第二到第三专业志愿级差分均为3分,累计不超过6分,第三到第六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不减级差分。投档时,首先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进行专业录取,若专业未满额则进入该专业,若已满额,减去级差分后,重新排入队列中的相应位置,继续进行投档,直至所有考生第一至第六专业志愿处理完毕。 (2)“服从专业志愿”投档。对未满额专业,将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 4、不填写浙江大学“专业类别服从”栏的考生将视为不服从调配。 |